跟朋友打牌打钱,构成赌博罪吗?
生活中小伙伴们都有闲来无事,与朋友打两圈麻将、斗几回“地主”消遣娱乐的时候。通常这时,大家都仅会捎带少许“彩头”(钱财),权当是助兴烘托气氛,因为如果“彩头”太大、下注太多,那性质就变了,娱乐就成了赌博。下文,聊城刑事辩护律师来为你分析下,到底什么是赌博,朋友之间玩牌,构不构成赌博罪。
构成赌博罪的情形,主要有以下两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。
(一)聚众赌博
是指组织、招引、聚集多人进行赌博,本人从中抽头渔利。这种人俗称“赌头”。赌头本人可能参与赌博,也可能不直接参加赌博。
对于“聚众赌博”,法律和司法解释予以了明确,规定只要以营利为目的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即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“聚众赌博”:
1、组织3人以上赌博,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;
2、组织3人以上赌博,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;
3、组织3人以上赌博,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;
4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,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的。
(二)以赌博为业
是指嗜赌成性,一贯赌博,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,这种人俗称“赌棍”。“赌棍”无所长,就是以赌博为生,靠赌博来获取生活来源。
对于“以赌博为业”,法律和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其标准,但这一点根据综合情况比较好判断,如有无正当职业,经济来源靠什么等。
所以,只要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其他财物,而实施了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中一种行为,即构成赌博罪。
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
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主要区别是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,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、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。
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赌博犯罪与赌博违法行为:
(一)动机和目的
赌博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为获取钱财,即法律规定的营利目的。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,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、打发无聊、联络感情等,不能成立赌博犯罪。
(二)赌博数额及参赌次数
亲朋好友、邻居之间闲来无事,偶尔打牌赌博也有输赢,但输赢不大;还有些人员经常聚赌,但涉赌数额很小,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,赌博目的也并非是赢取大量钱财。对此也不宜认定为犯罪。
(三)赌博人员的身份
为赌博提供赌场、赌具,组织、招引他人参加赌博,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“赌头”,和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“赌棍”是赌博罪所打击的对象,对这两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对于在“赌头”组织下参与赌博的一般群众和与“赌棍”一起赌博的一般群众,不构成赌博犯罪。通常可以视参与赌博的情况来处理,轻者可以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可以给予治安处罚,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。
赌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?
对于一般的赌博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条的规定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。
对于构成赌博罪的犯罪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聊城刑事辩护律师结语: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亲戚朋友或者邻居之间玩牌但是输赢不大,一般是不构成赌博罪的。